信用社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齐劝阻 一村民8000元终未被骗

   2014-04-21 776
核心提示:兴宁市新圩镇一村民接到外甥的朋友的电话,说他外甥在梅县某酒店带小姐开房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带走,需交8000元罚款。当他到新圩信
兴宁市新圩镇一村民接到外甥的朋友的电话,说他外甥在梅县某酒店带小姐开房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带走,需交8000元罚款。当他到新圩信用社汇款时,幸得信用社工作人员和新圩派出所民警的耐心劝说,才发现这是一个骗局。

4月15日,新圩镇寨塘村村民陈伯到新圩信用社办理10000元的定期存单提前支取8000元业务,并要求转存到要求存钱到户名为:宁帅,账号为:622439810002337412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一账户。如果不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一般都不会提前支取定期存单,因为银行利息会少很多。联想到最近电信诈骗案件较多,于是,信用社大堂经理谢小明和当班柜员赖科、朱国文询问该笔款项的用途。陈伯说昨晚接到一自称是外甥的朋友的电话,说外甥在梅县某酒店带小姐开房被派出所带走,需交8000元罚款,听到陈伯描述,信用社工作人员告诉陈伯,这肯定是骗人的。但陈伯不听劝阻,执意要汇款“救”外甥。无奈之下,工作人员拔打了新圩派出所的电话。派出所值班民警陈新宁、朱云峰立即赶到新圩信用社,向陈伯讲述近期发生类似诈骗的案例,并建议陈伯可以先打电话给他外甥的母亲确认情况。陈伯打完电话后了解到他外甥现在正在深圳打工,根本没这回事,这才恍然大悟。

陈伯握住信用社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谢谢你们,好在你们的耐心劝说,使我挽回了经济损失,不然8000元就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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