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份由国家首次发布的城市信用状况评价报告,是国家进一步健全诚信体系的新举措。城市信用状况评价指数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4个方面,按照信用事件、信用制度、信用工作落实、信用信息透明度、信用市场、重大失信事件、重大失信事件的政府反馈、重大诚信事件等8个维度,反映该城市与经济运行、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信用动态,科学、客观、全面、有效地反映该城市总体信用状况。
在由国家发改委委托的第三方评价过程中,我市以良好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被评定为全国县级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前50名的城市,位列13名,且居于广东其它县级市之首。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职能转变,着力打造阳光、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牢固树立崇商重企的理念,落实各项“暖企行动”, 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招商引资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同时,我市持续加强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和引导,不断凝聚发展正能量。此外,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兴宁大地的和谐稳定,司法公信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