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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推进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一月初见成效

   日期:2013-12-13     浏览:93    
核心提示:日前,笔者从兴宁市总工会获悉,该市积极推进广东省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经过短短一个月时间宣传发动,有6家单位

日前,笔者从兴宁市总工会获悉,该市积极推进广东省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经过短短一个月时间宣传发动,有6家单位300人参加了此项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是省总工会开展的一项互助保障活动,梅州是全省开展此项活动的八个试点地区之一。据兴宁市总工会负责人介绍,参加互助保障活动须以本单位工会名义集体加入,每人每年95元,会费资金可由职工福利费、工会结余经费、职工个人交费多个渠道筹资,且参加人员必须是购买了医疗保险 的在职职工。参加者如果因病住院,按医保有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后,余下的自费医疗费用可从互助保障活动中报销70%,无异于拥有了“双保险”。

兴宁市自11月份开展保障活动以来,目前已有6家单位300人参加了此项活动,还有一批单位正在申请办理中。已经加入此项活动的在职职工,按照互助保障活动规定,经过一个月的 “观察期”后,就可以正式进入 “双保险”。以一名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花费费用10000元为例,一般情况下可获得60%共6000元的医保报销,那么自费医疗费用为4000元;在参加互助保障活动后,其自费部分的4000元还可获得70%即2800元的报销,最终的自费费用仅为1200元,医疗负担可进一步减轻,且每年可以在互助保障制度内报销两次。(钟思婷 黄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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