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前期有媒体报道隐形眼镜特别是美瞳类产品有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为了加强对隐形眼镜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近期,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眼镜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城区15家眼镜店。通过检查,发现部分眼镜店经营者对隐形眼镜的安全意识淡薄,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隐形眼镜购进时索证索票不齐全,索取的证件过期未及时更新或没有索取产品注册证复印件等;二是购进记录不完善,购时票据未按要求进行验收并装订成册;三是销售记录不完善,记录过于简单,只记录验配者姓名和产品型号,未记录产品批号等内容。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对企业逐一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1家眼镜店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隐形眼镜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