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兴宁市针对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问题,由市安委办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工作组,抽调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工商局、供电局等部门12名业务骨干,分成两个小组,采取不预先通知、连续突查的方式,重点抽查全市制造业、服务业、物流业等行业的60个重点场所和督查有关镇(街)、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开展明查暗访工作以来,明查暗访组共突击检查重点场所、单位65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298处,发出督办函19份,有力地促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