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宣读了《兴宁市公安局创建县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措施,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打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曾招强指出,省公安厅交管局选取我市作为创建全省县级城市交通管理的示范城市,是对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肯定。他强调:一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对创建示范城市的认识。创建示范城市的任务非常繁重,要大张旗鼓开展宣传和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行动。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要紧紧扭住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治乱工作重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城市道路交通短板。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树立必胜信心,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圆满成功,形成可供推广复制的“兴宁模式”,引领全省县级市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