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召开规范政府融资管理座谈会

   2017-07-18 兴宁市人民政府32
核心提示:昨天下午,我市召开规范政府融资管理座谈会,邀请专家解读国家相关监管政策,座谈探讨规范我市政府融资管理工作。市领导丘孝东、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规范政府融资管理座谈会,邀请专家解读国家相关监管政策,座谈探讨规范我市政府融资管理工作。市领导丘孝东、徐甦、袁勇华、练胜红、朱志勇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座谈会。

座谈会上,金砖城市财政金融中心董事长郑志军结合政府举债融资、地方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项目投融资机制建设、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国家六部委、财政部等的相关政府融资监管政策。市财政、园区办、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结合实际,就如何规范融资行为等方面谈体会、讲感受、提问题,与专家们面对面交流座谈。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丘孝东指出,政府债务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已成为当前财政部门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重要性,把防范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全面贯彻财政监管政策的同时,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规范管理运用。就下一步工作,丘孝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化学习运用。各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加强对《财预〔2017〕50号》、《财预〔2017〕87号》等相关文件政策的学习,要学深研透,用好用活政策。二是全面组织开展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社会资本方的沟通协商,依法完善合同条款,分类妥善处置,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三是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政府及所属部门参与PPP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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