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一是及早部署,在去年12月提前印发《2016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公告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书》并发放到个体户手中;二是大力宣传,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解读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配套规章、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并提醒经营户报送公示年报,提高了各类市场主体对年报信息公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强化服务,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业务指导,耐心、细致地向企业和个体户讲解年报公示操作流程,注意事项,逐户解决在年报中遇到的问题;四是加强督查,该局领导带队到各监督所检查指导年报工作,解决年报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检查指导,有效地推进了年报工作。
自今年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开始以来,兴宁市工商和质监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多措并举确保我市年报公示工作的顺利完成。截止6月30日,全市2016年度市场主体应报42563户,实报39782户,总年报率为93.47%。其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年报率分别为91.34%、90.5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