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工人:为何我们的高温补贴停发了?

   2017-07-15 兴宁政府网805
核心提示:高温补贴是政府保障高温作业者身体健康的工作福利之一。对此,国家和省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规定了发放的条件和标准。不过,
高温补贴是政府保障高温作业者身体健康的工作福利之一。对此,国家和省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规定了发放的条件和标准。不过,我市的部分公路养护工人就反映,他们常年顶着烈日露天作业,但高温补贴却停发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这些工人说,他们是隶属于公路部门的一线职工。虽然露天作业是他们的工作性质,但是他们从来都没有懈怠过,总是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公路养护工人说:“再热的天都要来工作,有整治任务,有领导来了,就要求我们早点出发,中午一两点钟就要出来工作。现在休息都会头发晕,被太阳晒得头,牙齿发痛,我们的主任,被晒得说话都嘶哑了”。

这些工人说,本以为自己是露天高温作业,领取高温补贴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不知是什么缘故,从去年9月分开始,这一项福利就被取消了。

公路养护工人说:“(去年发了高温补贴没有?)发了。(怎样发放的),就还差一个月没发。(今年呢?)今年就没发过,现在都七月份了,按文件规定,就六月份至10月份”。

最让他们难以理解的,他们向相邻县区打听时,就发现其他县区的一线公路养护工人的高温补贴都是按政策发放

公路养护工人说“我问了梅县公路局的,他们说发了。五华大埔的,根据我们了解,也发了。”

更让工人们不解的是,当他们向主管部门询问高温补贴发放事宜时,相关工作人员居然拿出一份文件说事单位职工没有高温补贴。

公路养护工人说:“以前一直发放的。为什么会突然停发了,就说省文件规定,不能发。事业单位的就不允许发,一刀切。但我们又不是坐办公室的。事业单位,我们又不是坐办公室的。我们是露天高温作业的。”

那么,公路养护工人到底该不该享受高温补贴呢?记者也查找了相关的文件,其中发布于2012年5月24日的我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就对高温补贴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第三条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同时,省总工会发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也对发放标准进行了规定:一、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列支用人单位在其他时间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除应按行业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外,也应不低于上述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那么整天在高温下露天作业的公路养护工人到底该不该领取高温补贴,相信广大观众心里都有一杆称。希望相关部门在执行政策的时候,不要让政策变了形,冷了这些工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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