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巨额赌债 兴宁一女子非法集资诈骗上百万

   2017-06-23 广东省公安厅2649
核心提示:女子沉迷赌博借钱还赌债,嗜赌如命越陷越深,铤而走险非法集资诈骗上百万,最终无力偿还而选择潜逃。6月15日13时许,梅州兴宁市
 女子沉迷赌博借钱还赌债,嗜赌如命越陷越深,铤而走险非法集资诈骗上百万,最终无力偿还而选择潜逃。6月15日13时许,梅州兴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侦查布控,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一住宅区内抓获该名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游某苑(女,40岁,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人)。

6月上旬,兴宁市公安局陆续接到宁新镇洋里村的群众报警称:怀疑自己被同村的游某苑以高利息回报为诱饵骗走不等的钱财。接到报警后,该局经侦大队立即展开立案调查,通过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得知,游某苑从2012年开始便以3%-20%不等的利息向同村的村民借钱,开始都有本息归还,因其自称在外有生意投资,频繁外出深圳、广州等地而未曾怀疑,但近段时间联系不上才发觉不对而选择报警。

办案民警在侦查中发现游某苑已逃至深圳市龙岗区,于是立即组织民警前往实施布控抓捕,在当地警方的支持下,民警掌握到游某苑居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某住宅小区。6月15日13时许,该局民警快速出击,在该小区一住房内将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游某苑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游某苑如实供认了其为偿还巨额赌债,以高利息回报为由实施诈骗上百万元的犯罪事实。据游某苑交代,开始只是因为赌博欠下赌债,就跟同村的邻里乡亲借钱偿还赌债,但由于自己沉迷赌博无法自拔,为了借到更多的钱,她以高额利息为回报,谎称自己在外有生意投资,借到的钱一部分用于偿还先期借的本金、利息,一部分继续用于赌博,结果越赌越输,赌债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借的钱也就越来越多,到最后无力偿就潜逃到深圳打工来躲避债务。

目前,犯罪嫌疑人游某苑因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叶远明 编辑:小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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