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进驻3个单位 启动首轮巡察

   2017-06-21 市委巡查办1322
核心提示:根据市委安排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6月19日,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进驻新陂镇、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市委安排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6月19日,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进驻新陂镇、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并分别在所进驻单位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对三个单位的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相关单位动员会。

 

    动员会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市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梅州市委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对被巡察单位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定不移地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把握政治定位,严明纪律,全力推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要求,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民主测评、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动员会上均表示支持巡察组的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

 

    新陂镇党委书记何志东表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接受、积极配合、主动支持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要精心组织,全力配合;要接受监督,认真整改;要抢抓机遇,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陂”。

 

    市水务局党委(党组)书记、局长何群辉表示,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要落实责任,全力整改存在问题;要鼓足干劲,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打造法治、廉洁、阳光水务。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安昌表示,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巡察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要强化政治意识,诚恳接受巡察监督;要以极端负责精神,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为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各巡察组还分别开通受理电话、邮政信箱,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巡察内容反映问题。

 

    市委巡察组巡察对象和受理电话、邮寄地址分别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新陂镇。受理电话:18027710166;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水务局。受理电话:18027712133;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二巡察组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交通运输局。受理电话:18027713122;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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