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兴城中队按照兴宁交警大队工作部署,组织警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官汕三路与兴佛路交叉路口设点检查时,发现一男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见有警察检查立即掉头企图躲避检查,执勤民警反应迅速,立即将该驾驶人控制。经盘查发现,驾驶人李某今年22岁、现住在兴城,其无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及合格证等有效证件,且神情恍惚,精神萎靡不振,说话时思维散漫,于是依法暂扣其车辆,并将李某传唤到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询问,在检查其随身携带的挎包时发现有吸毒工具,判定他可能有“吸毒”嫌疑,于是立即对李某进行尿样毒品检验,经尿检结果呈阳性,系“毒驾”。在铁的证据面前,李某如实供述了多次吸食冰毒及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的违法事实。
目前,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天,该案已移交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进一步审理。
据悉,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驾驶人容易出现亢奋、昏睡、感知错位、视觉模糊、幻觉等症状,导致感官及全身的协调能力下降、行为失控,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极易引发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下来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毒驾”的查处力度,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等日常工作中将有无吸毒列为必查项目,形成“毒驾”查处制度化、常态化。
交警呼吁广大驾驶人员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远离毒驾。(城乡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