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一女子跳河 抢救无效后身亡

   2017-06-08 兴宁市人民政府1788
核心提示:昨天中午,一名年轻女子从兴宁城区南济桥跳入宁江河后不幸身亡,究竟是因为什么选择轻生的呢?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兴宁市消防中
 昨天中午,一名年轻女子从兴宁城区南济桥跳入宁江河后不幸身亡,究竟是因为什么选择轻生的呢?

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兴宁市消防中队、兴宁市公安局大新街派出所。据兴宁消防中队官兵介绍,昨天中午1点钟左右,兴宁市消防中队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询问现场群众,了解女子大概落水位置后,沿河边进行观察寻找落水女子。后发现一漂浮物体,确认为落水女子。于是向附近群众借来一条竹筏划向女子,划到一半由于速度较慢,中队官兵直接下水游向女子。靠近女子后中队官兵徒手拉着女子游向岸边,把女子转移到岸上。但因溺水时间过长,该女子经120现场抢救无效身亡。公安机关查证确认,该女子是兴宁福兴人,28岁。

兴宁市公安局大新街派出所教导员潘建中说:“经公安机关调查了解,该女子福兴人,今年28岁。据其家属反映,去年跟老公离婚,经受打击,患有轻微的抑郁症。昨天中午,其父亲载着她,经过南济桥,其谎称手机掉了,当她父亲停下摩托车的时候,她就跳下摩托车,直接从南济桥跳入宁江河。”

原来是因为感情受挫而跳河自杀,但是昨天有一些别有用心的市民发布虚假视频上传至微信圈,谎称高考考生因考试失利而选择跳河,在城乡各地造成很大的影响。

公安机关提醒上传视频者,千万不要随意发送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否则,无意之举也极有可能造成违法。

兴宁市公安局大新街派出所教导员潘建中说:“法律规定,散布谣言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轻信谣言,不要传播谣言。如果继续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

愿逝者安息。(城乡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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