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之殇:14岁少年救起落水同伴后不幸溺亡

   2017-05-24 兴宁市人民政府874
核心提示:4月30日,兴宁市第三中学的14岁少年张勇鑫为救落水同伴,奋不顾身下水施救,同伴最终获救了,而他却不幸遇难。 日前,在市教育局
 4月30日,兴宁市第三中学的14岁少年张勇鑫为救落水同伴,奋不顾身下水施救,同伴最终获救了,而他却不幸遇难。                       

日前,在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位于叶塘镇黎明村的事发地点。吞噬少年年轻生命的水塘早已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据参与了当天救援的群众介绍,当他们听到呼救声赶到现场时,小勇鑫在水中早已停止了挣扎。

群众接采访说:“听到后,大家就过来救人,当时被淹的小孩离岸边大概有三丈远了,头发飘在水面,水面都很平静了(小孩已经不会挣扎了)。然后在附近吃饭的人下水去牵起他来,用手压他肚子,水压出来了,但是没用,当时看起来就没救了。” 

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在4月30日,当天勇鑫跟爸爸回老家看望年迈的奶奶。在同伴的邀约下,勇鑫一行四人到附近田野玩耍。不料其中一名同伴却不小心跌入了路边的水塘,由于刚下过大雨,水塘积水较深,在挣扎中,落水少年越陷越深。为了拉起同伴,勇鑫迅速甩掉上衣,下水救人。在把同伴托上岸后,耗尽力气的勇鑫却陷入了泥坑,而且滑落到水塘中越陷越深。惊慌失措的其他同伴想要施救,却无能为力,只能大声呼救。

由于水塘地处偏僻,离村庄较远,等到群众听到呼救后赶到现场时,勇鑫早已奄奄一息。在群众和民警的通力合作下,勇鑫被救上了岸。但是因为担误了最佳的抢救时间,虽经医生全力救治,却仍未能留住这位花季少年的生命。

被救者家属说:“十分感谢张勇鑫,这么好的勇气去救我孙子,张勇鑫的妈妈秋梅和爸爸伟新古,养出了一个这么好的儿子,十分感谢他父母。”

在同伴危难时,不顾自己的安危舍己救人,这个只走过14岁生命历程的花季少年,用他短暂的生命释放出的正能量,为社会增添了一抹明亮。他的精神值得我们赞扬,但是未成年人面对紧急情况和他人的危难时,应该怎么去做,仍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温馨提示:未成年人由于自我保护能力有限,在实施救援时会面临着比成年人更大的风险,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因救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或者牺牲,未成年人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他人的紧急情况下要根据自身实际,量身而行,要见义智为、见义巧为,选择对自身没有伤害或者风险小的方式实施救助,不要盲目冲动。(城乡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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