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广场,兴宁市住房公积金分理处与兴宁市信用合作联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6家银行,共同设立咨询点,宣传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与提取等各项业务,引导大家合理合法使用公积金。
兴宁市住房公积金分理处主任吴怀浩说:“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条例》,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促进广大企业和职工踊跃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助力员工圆住房梦。”
通过公积金宣传活动,使越来越多的群众知晓住房公积金政策并享受政策红利,切实扩大住房公积金受益范围,帮助更多人圆“住房梦”。
市民罗小姐说:“公积金不但可以用来贷款买房,而且租房、交物业费、加装电梯、重大疾病等都可以提取使用,所以我觉得住房公积金这个政策是十分重要,也是十分好的。”
市民曾先生说道:“我们俩夫妻贷了30万,贷款20年,每月还贷一千七百多,如果用商业贷款按揭还贷的话就要一千九百六十多,所以,公积金贷款还是比较实惠的。”( 谢海东 刘建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