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和质监局:开展整治房地产违法广告行动

   2017-05-19 兴宁市人民政府380
核心提示: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对房地产领域违法广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要求,近日,兴宁市工商和质监局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对房地产领域违法广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要求,近日,兴宁市工商和质监局开展了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广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房地产企业22家,查处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房地产公司2家。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房地产广告中存在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等违法行为以及商品房销售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兴宁市工商和质监局将持续开展整治房地产广告行动,严厉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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