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计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兴宁市工商和质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梅州市质监局的统一部署,根据《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液化气体充装规定》等法律法规,近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3天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专项计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有关资料和称重设备以及定量包装商品量的准确度等,同时检测所计量检定技术人员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在用的电了秤随机进行计量检定测试。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5家,抽样5批次。经检查,发现有2家存在平均净含量偏低。该局针对存在问题,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计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瓶装液化气充装站的计量管理,营造了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