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梅州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交警支队《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组织警力扎实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和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学生安全出行。
4月25日,按照交警大队的工作计划,宣传中队与水口中队民警一起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通过上安全课、集中收看《中小学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录像》、发放宣传资料、签订责任书等方式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及时掌握校车及驾驶人的新动态,认真核对“四证”(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证、保险),严格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接着在学校周边路段设置临时执勤检查点,主要对校车是否办理登记,是否获得使用许可,是否取得校车标牌和驾驶员资质,安全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合格,是否超员超载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人、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严查严处面包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经统计,当天的整治行动共检查校车30多辆,查处违法运载学生车辆3辆、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的2起,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
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和社会的财富,更是每个家庭的全部希望和寄托,学生的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学校、家庭、相关部门乃至整个社会,让我们一起行动,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坚决抵制和拒绝乘坐各类非法车辆,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为孩子织起一道安全的防护网。
(曾繁光 罗木君 编辑:小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