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我国城乡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自开展以来获得良好的效果。虽然缴交的费用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但是医疗合作可报销的范围也更大,额度也更高。给广大城乡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日前,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城乡居民医疗合作缴交率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在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方面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为了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医疗合作的实惠,体现国家、政府对困难群众关心,今年这些特殊人群将可以享受由政府财政负担,社保部门实施的免交医保的政策。
据市社保局副局长刘新河了解到,城乡五保供养对象、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儿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其参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该负责人还提醒,还有少部分可以享受免交医保群众是由民政等部门负责实施的。广大群众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民政部门进行咨询。
知识链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程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城乡医保在减轻群众的医疗负担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希望广大群众都能够重视这一政策的调整,最终实现人人有医保,共享改革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