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内容:《兴宁市2017年度申请签订技能晋升培训协议机构情况表》(见附件)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对所公示的培训机构有异议的单位或人员,可直接向本局反映。
3、受理单位: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3257283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7日
2017年4月17日
附件:新增工种精珠《2017年度申请签订技能晋升培训协议机构情况表》
http://hrss.xingning.gov.cn/index.php?c=content&m=download&_id=58f438050d1637e529ef5d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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