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城监执行职务 一男子被拘留七天

   2017-04-12 兴宁市人民政府51
核心提示:近期,我市加强城市管理,尤其是对曾学路、石光街一带乱摆卖现象的整治得到广大商贩的大力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个别商贩
 近期,我市加强城市管理,尤其是对曾学路、石光街一带乱摆卖现象的整治得到广大商贩的大力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个别商贩不按规定区域摆卖和收摊,甚至公然对抗执法人员,其中商贩夏某亮就在执法人员清理其违规物品后,蛮横阻拦执法,结果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

自4月1日以来,城监大队会同兴田街道办、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曾学路、石光街市场进行联合整治,多次开展宣传劝导纠正摊贩的摆卖行为,要求他们做到“定时定点”摆卖,绝大部分商贩对此都给予支持和配合,整治效果日益明显。 

4月7日8时左右,执法人员再次来到曾学路,虽然已经过了摆卖时段,但仍有部分商贩不按规定继续进行摆卖,于是依法清理违规摊贩的经营物品,当清理至石光街路口时,事主夏某亮不但不配合整治,反而采取蛮横方式阻拦执法,擅自爬上行走中的执法车辆强行抢夺清理物品,并致使上前劝阻的执法人员右手腕软组织损伤。事后,夏某亮还到城监大队无理取闹,结果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


昨天下午,记者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见到了夏某亮,此时的他显得平静了许多,对于自己的不理智行为,夏某亮有了深刻的认识。

夏某亮说:“前两天,我看到城管的收了一个人的胶框,他上车去拿下来了,我也想上去拿下我的胶框来,法律的知识我不懂,给你们造成了那么大的麻烦,我心里也十分内疚。以后我一定要遵守法规,要听从你们的安排。”

目前,夏某亮因涉嫌阻碍市城综局城监大队执行职务,并造成执法人员受伤,而被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

城市管理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希望广大商家能为城市管理尽一分责,出一分力,让兴城变得越来越美丽、文明、整洁。(城乡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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