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招强同志率队检查督导消防隐患单位整改工作

   2017-04-05 兴宁市人民政府233
核心提示:4月1日上午,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招强同志率领公安、消防及刁坊、新圩镇负责人到消防隐患单位检查督导整改落实
 4月1日上午,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招强同志率领公安、消防及刁坊、新圩镇负责人到消防隐患单位检查督导整改落实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刁坊镇兴飞漂染厂、新圩镇万顺工艺厂等地,现场查看了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检查内部消防设施整改进度,现场测试消防工作人员是否懂得操作灭火器材和发生火灾如何处置等消防常识,听取了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汇报,并就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曾招强同志要求,对于存在的火灾隐患必须迅速整改,决不能麻痹大意、心存侥幸,避免小患不改酿成大祸。相关部门要列出清单,确保整改任务落地,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到期不能整改的,一律关停。消防部门要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改的高压态势,强化督导,全面验收,定时回访,彻底净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环境。

(市广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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