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市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2017-02-10 兴宁市人民政府210
核心提示:春节期间,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加强调度,落实应急措施,春节期间未发生森林火情,度过了
 春节期间,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加强调度,落实应急措施,春节期间未发生森林火情,度过了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春节期间天干物燥,森林防火工作压力大。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护林防火工作,市委、市政府特别发出《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景区、林区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上下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防死守,确保护林防火形势稳定,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节日期间,林业部门和各镇(街)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日期间护林防火工作要求,周密部署防火工作,压实防火责任,强化巡山查火防控,严查各类违规用火行为,杜绝火种上山入林。特别是加大了对旅游景点、森林公园、重要设施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的管控力度,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与此同时,制定专项预案,加强扑救准备,各级扑火队伍集中待命,做好战前准备,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景区、林区防火形势稳定,保护良好的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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