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要求,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当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售票时应当由购票人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的身份信息。
从今年3月1日起,只要购买了跨省、跨市的长途汽车票,票面上会和火车票一样印有本人的身份信息,进站时,如果被检出票、人、证不一致,只能要求原路返回。
旅客如果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在购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此外,帮别人购买车票的,也要出示代购人及被代购人的身份证件。除身份证外,乘客还可以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购票。
新规规定,旅客遗失客票,经核实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