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巡逻防控

   2017-01-21 兴宁市人民政府411
核心提示:春节即将到来,为有效遏制禁区内非法燃放、存放、售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我市安监、公安、环保等多部门联动,在春节前后加强宣
 春节即将到来,为有效遏制禁区内非法燃放、存放、售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我市安监、公安、环保等多部门联动,在春节前后加强宣传和巡逻防控,确保广大市民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噪音扰民、烟尘纸屑污染环境。据介绍,我市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不下40宗,因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供电线路故障大面积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和节日气氛。

为确保广大市民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市政府专门发出了《关于扩大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和《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对城区禁燃放烟花爆竹、全市范围内禁放孔明灯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公安、安监、工商和质监、环保、城综等部门执法人员还将集中开展拉网式清理清查,强化重点区域的巡逻查控。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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