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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交警严查酒驾不放松 推进酒驾整治常态化

   日期:2016-12-30     来源:梅州市公安局    浏览:303    
核心提示:酒驾就像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给出行安全和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危害,尽管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渐入人心,但仍有人
 酒驾就像 “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给出行安全和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危害,尽管“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渐入人心,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为此,梅州兴宁交警大队持续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涉及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12月24日晚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7名酒后驾驶人。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的实效,兴宁交警大队精心组织,细化安排,集中警力开展统一夜查行动,重点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存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人,现场用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检测,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酒驾嫌疑司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实行“零”容忍,切实形成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当晚的整治行动共查获7名酒后驾驶人,查扣涉牌涉证汽车6辆,拘留无证驾驶1人,查扣涉牌涉证摩托73辆。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交警继续将查处“酒驾醉驾”作为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查处酒驾醉驾时,对不配合执法,并强烈阻挠民警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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