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兴宁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大会结束后,举行了新当选人大、政府组成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由市委书记陈志宁主持。
在热烈的掌声中,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先后走上台前,面对国徽,右手举拳,向宪法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宣誓;
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法院院长宣誓;
市委书记陈志宁在仪式上强调,宪法宣誓不仅是法定形式和程序,更是一种鞭策和激励,希望所有宣誓人员,要弘扬宪法精神,强化法治理念,履行誓言,恪尽职守,为兴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