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小伙诈骗在逃2年 想过正常生活终自首

   2016-11-02 兴宁市人民政府753
核心提示:因财迷心窍,实施网上诈骗,被列为在逃人员,2年时间里,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难于正常生活和工作。2016年10月26日,经兴宁
因财迷心窍,实施网上诈骗,被列为在逃人员,2年时间里,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难于正常生活和工作。2016年10月26日,经兴宁市公安局石马派出所不懈努力,涉江苏省新沂市电信诈骗逃犯袁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自称逃亡之路太难过,想过正常生活了。

2014622日,张丽娅在有缘网上认识一名男子(自称刘某华,广东深圳人,1966年生),对方称他在深圳开了一家家电商场并叫张丽娅送花篮给他,他留了一个当地花店的电话给张丽娅。张丽娅通过花店先后订购18个花篮共105840元,并于20147210时许在江苏省新沂市南京路工商银行向花店老板提供的工商银行卡号汇款105840元,汇款后发觉被骗。共计损失价值105840元。经侦查,袁某(广东兴宁人,25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犯罪嫌疑人袁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列为在逃的袁某,不敢用身份证,隐姓埋名难于工作;出门怕别人认出来,东躲西藏难于生活,年纪轻轻的他感到逃亡之路太难过,仿佛就是世界末日。

2年来,民警一面加大对袁某的抓捕力度,同时不断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和袁某家属、当地村干部及他的亲戚朋友座谈交流,让大家做他的思想工作,规劝他回来自首。经过民警耐心细致地讲政策、摆道理及法律宣传教育,1026日,袁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终于鼓起勇气向兴宁警方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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