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布

   2016-10-27 兴宁市人民政府735
核心提示:水务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布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43号)
 水务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布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43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梅州市府办明电[2016]83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制工作,市水务局根据《兴宁市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初表)》属水务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中,梳理出7项公共服务事项。现公布如下:

水务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序  号

事    项    名   称

  备 注

 1

组织实施城市供水、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特许经营

 

2

小水电、机电排灌站报废审查

 

3

水库注册登记、降等报废审查

 

4

水利工程报废审核

 

5

组织审定江河湖库纳污能力评价,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

 

6

农田水利工程项目验收

 

7

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和监督管理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 xna8wbw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