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岗镇红星村民陈某在梅州市畲江工业园某织造公司务工。2016年6月8日,陈某在工作时不慎被倒落的货物砸伤,事发后厂方及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抢救,并将其送往梅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噩耗传来,死者家属痛不欲生,手足无措。红星村委会和罗岗司法获悉后,主动深入陈某家中,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同时积极与厂方取得联系,商谈赔偿事宜。
在镇村两级调解员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析之以法的劝解下,劳资双方充分认识到调解结案的积极意义,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善后赔偿事宜,但在死亡赔偿金的数额上存在较大分歧。为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双方因诉讼带来的成本和风险,调解人员仔细查阅工伤赔偿相关法律法规,逐项计算赔偿数额,并向双方详细地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建议双方如对调解人员计算的赔偿项目和数额存在异议,可以向律师、社保中心就死亡赔偿金、保险赔偿数额等进行咨询。
在调解人员耐心地说服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有效维护了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整个过程死者家属没有出现上访或妨碍企业生产等过激行为,切实保障劳资双方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