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期全面实施“营改增”
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的“营改增”,“减税”是其功能之一。据兴宁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市一般纳税人某酒店,2015年在营业税制下,按原缴纳营业税计税方式计算,应纳营业税100多万元。但按现行增值税制计算,在所有应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均取得的情况下,测算出当年不用缴纳增值税,税收负担为零。
自今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兴宁市国税局利用兴宁有线电视、兴宁广播电台、今日兴宁、兴宁国税门户网站、税企QQ群、微信、电子显示屏、印发税收宣传资料等途径及时向试点纳税人发布最新的试点政策和通知公告,帮助纳税人了解和把握“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在加强宣传的同时,该局全程做好咨询辅导,共组织举办了多场全体税务人员、纳税人参加的“营改增”政策业务、开票系统软件操作和纳税申报培训,超过2500人次接受了培训。
2016年5月1日试点纳税人顺利开出发票,6月1日实现顺利申报,标志着兴宁市“营改增”涉及的多个管理系统已经贯通并正常运转,已成功实现能买票、能开票到能申报的衔接,标志着新旧税制顺利转换。
无微不至服务小微企业
国务院批准,2014年10月至2015年底,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纳税人; 2015年8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纳税人。
新的小微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政策确定后,兴宁市国税局把小微优惠落实列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我市某纸业企业就是其中一个受惠者,该企业2015年度就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23000多元的待遇。”该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兴宁市国税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6年1至6月,共有8655户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提高起征点政策优惠,减免增值税额1174.65万元;2373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额652.08万元。2015年度实际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有264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比上年度增加24.5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小型微利企业实际减免所得税额87.61万元。2016年1至5月实际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有185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惠面100%;小型微利企业实际减免所得税额18.21万元。
大力扶持高新企业发展
推动供给侧改革,高新技术企业是生力军。针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实际,兴宁市国税局在加强税收政策宣传的同时,采取“一对一”的纳税辅导方式,就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案项目的政策规定、政策依据、主要报送资料、研发费用的归集和账务处理、申报表填写等方面内容,对企业进行了详细的辅导讲解,对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在兴宁,属兴宁市国税局税收征管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有2户,2015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额263.60万元。“两百多万元的确是一个‘大红包’,它的意义远远不只是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据企业方透露,因为有了这个政策红利的刺激,今年已经加快了新厂区的建设。”兴宁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积极落实其他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和本地实际,创新方法,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