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示内容
市直培训机构申报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详见附件):
培训机构名称 |
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职业(工种)及等级 |
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人数 |
补贴金额(含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鉴定补贴) |
兴宁市兴业职业培训学校 |
家政服务员(初级工) |
250人 |
300000元 |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0753-3257283,联系人:范茂权。
附件:兴宁市市直培训机构申报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人员明细表(2016.10.10)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0日
- 兴宁市市直培训机构申报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人员明细表(2016.10.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