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报销95%

   2016-10-07 兴宁市人民政府647
核心提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我市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近年来,我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总目标,不断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我市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近年来,我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总目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狠抓扩面征缴,提高医保待遇,推进市级统筹,加强经办服务,居民看病就医更加有保障。据悉,2017年度我市城乡医保最高报销比例达95%。

居住在永和镇沙坪镇的何丹告诉记者,母亲2015年患上大病,在广州市中山附属医院住院期间花费了7万多元医药费。由于何丹帮母亲缴纳了医疗保险,何丹母亲医保报销比例达60%,实际只花了3万多元。

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成效显著。据统计,2015年,我市共有99万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中,享受医保待遇支付为31万多人次。此外,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2016年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为1.2万元,比2013年的16761元降低4761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2013年的10.06万元提高至15万元。

据了解,我市2017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30日。个人缴费标准从去年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至150元,虽然提高了30元,但政府的财政补助也从去年的每人每年380元提高至420元。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比去年有所提高。其中,乡镇卫生医院可以报销95%,县级医院可以报销85%,梅州市黄塘医院、中山三院粤东医院等报销65%,均比去年提高了5%。

据了解,去年我市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市内一级医院90%,市内二级医院80%,市内三级医院为65%,市外医院60%。市社保局刘新河表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他呼吁广大市民,要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到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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