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召开的惠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任命张思忠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由于陈华贵辞去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随后,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张思忠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思忠为广东兴宁人,1963年10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79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16年9月任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陈华贵在作提请任职说明时称,张思忠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大局观念。
张思忠个人工作经历
张思忠自2011年11月到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任职以来,全力打击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建设“求真务实、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争先进位”检察院为目标,促进辖区内司法公平、公正,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张思忠带领下,揭阳市检察院多项工作跻身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张思忠先后被省检察院授予“侦查办案能手”称号,被团省委评为“广东优秀青年卫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张思忠已于今年9月担任惠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
因年龄原因,陈华贵辞去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陈华贵于1958年12月出生,2012年1月后开始担任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还担任过惠州市惠阳区党政一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