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以女性为目标屡屡飞车抢包 男子"七进宫"

   2016-09-18 梅州日报1120
核心提示:多次因盗窃、抢夺他人财物被法院判刑,仍不思悔改。去年11月,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专门以女性为目标实施飞车抢夺。近日,32岁的
多次因盗窃、抢夺他人财物被法院判刑,仍不思悔改。去年11月,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专门以女性为目标实施飞车抢夺。近日,32岁的胡某第七次坐上了被告席,被兴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1月4日晚上9时30分许,赵某在兴宁明珠文化广场散步,手提包被驾驶摩托车突然疾驰而来的胡某瞬间夺走。赵某反应过来时,胡某已经拐进了一条小巷,不见了踪影。当晚,胡某又以相同的方式,分别在兴宁市东风路和农民街,抢走黄某和潘某的手提包各一个。在胡某故伎重演飞车抢夺第4名女子时被民警抓获。经物价部门鉴定,胡某抢夺的三个手提包内财物价值总计10000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多次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胡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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