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男子因入别墅盗酒被判刑

   2016-09-16 梅州日报1938
核心提示:兴宁一90后男子前往别墅入室盗窃洋酒,再转手卖给酒行。近日,兴宁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

兴宁一“90后”男子前往别墅入室盗窃洋酒,再转手卖给酒行。近日,兴宁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4月5日凌晨1时许,叶某经过龙田镇某村一别墅时,见别墅内无灯亮着,遂萌发到别墅行窃的念头。叶某戴上口罩爬墙进入该别墅后,发现别墅内装有监控视频,为防止被人认出,从停放在该别墅内的摩托车上拿来一顶头盔戴上,再爬墙进入别墅二楼的小阳台,他到三楼大厅盗得洋酒一瓶后逃离现场。后叶某又故伎重演采用同样的手段进入该别墅盗得洋酒三瓶、茅台酒一瓶,转手卖给梅县某酒行。经物价部门鉴定,所盗洋酒价值人民币12000多元。

兴宁法院审理后认为,叶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叶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院一法官提醒市民,多数别墅楼层较低,容易攀爬,极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目标,因此户主在家中应尽量少放贵重物品,外出锁好门窗。如条件允许,可安装监控、防盗报警器等设备,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家中被盗,应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并协助警方侦查。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 xna8wbw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