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检察院召开“一镇一检察官”工作动员部署会。市领导张小奎、温启龙、各镇(街)党(工)委书记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一镇一检察官”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需要,也是 服务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开展“一镇一检察官”工作,要求检察官与所挂点镇(街)的相关干部进行不定期联系,做到每周至少联系一次,每月至少走访 一天,与镇村干部或普通群众座谈一次,确保充分掌握挂点镇(街)的社会动态和基层群众的各种诉求;要积极搜集群众反映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政 违法线索;及时发现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围绕挂点镇(街)的中心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解决阻碍当地经济发展的相关问题,为当地营造 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就如何确保“一镇一检察官”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副书记张小奎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一镇一检察官”工作,切实为基层排忧解难,化解矛盾,促进基层法治建设。
二是市检察院要积极探索,找准定位,主动作为,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做出亮点,形成兴宁特色品牌;同时要以开展“一镇一检察官”工作为契机,不断增强服务大 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认真履职,更新执法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司法手段为我市全面振兴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政 务环境、生态环境和法治环境。
三是各镇(街)要全力支持“一镇一检察官”工作,大力协助、配合挂点检察官开展工作,加强与挂点检察官的联络与沟通,积极为挂点检察官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共同推进“一镇一检察官”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基层治理能力,为兴宁振兴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广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