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就落实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谢胜扬主持。罗利娜、何建元、张小奎等市领导以及整改落实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责任单位对涉及本单位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悉,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去年9月至11月,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我市进行了巡视。今年1月,省委巡视组向兴宁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经研究梳理,市委常委会将反馈的各项问题细化分解为4类22项具体整改任务,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党政班子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同时,迅速制定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7家牵头单位、20家协助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