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2次会议

   2016-04-21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1483
核心提示: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法院和市卫计局

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法院和市卫计局有关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辞职和人事任免事项。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思光、李福泉、何新春、何伟忠、廖红彬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副市长罗宇芳,市检察院、市法院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市卫计局关于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情况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法院执法工作和市卫计局卫生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涉嫌犯罪的个别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会议决定许可市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个别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提请及有关辞职事项说明,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和会议还对政府组成部门2015年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市广电台:李志勇 赵玉龙 通讯员:巫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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