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积金存额充足 暂不施行“公转商”贴息贷款

   2016-01-25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628
核心提示:近日,梅州市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不少市民纷纷到兴宁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公积

近日,梅州市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不少市民纷纷到兴宁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公积金目前存额较足,并不需要开展 “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公转商”贴息贷款,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阶段性资金紧张,由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先行向公 积金贷款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作为可置换贷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给予利差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转回 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近日,梅州市启动了该项业务,不少市民到兴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了解,该中心负责人表示,梅州公积金发放资金量大,导致资金不充足,实施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贷款贴息办法,可以缩短干部职工等待发放公积金贷款时间。

据兴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 我市目前公积金存额非常充足,去年放贷1.8亿,目前还有1.5亿元存额,加上2016年的1亿多元的缴存,短期内不会考虑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广大干部职工在兴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没有问题。

(市广电台:金小明 游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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