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做好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工作,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我局将就兴宁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6年3月16日15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兴宁市205国道文峰路口兴宁市烟草专卖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目的
通过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为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工作提供科学、客观、全面的决策依据。积极适应国家简政放权和审批改革要求,切实放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准入条件,实现“宽进严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听证内容
《兴宁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六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一条;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五)《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六、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39名,由消费者20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2名、个体卷烟零售户10名、卷烟零售企业代表1名、梅州市卷烟批发企业代表 2名、兴宁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代表1名、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代表1名、兴宁市教育系统代表1名、消费者委员会代表1名。其中:消费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申请人、个体卷烟零售户及卷烟零售企业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如报名人数超过限定人数,申请人可以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我局将 采取抽签方式产生。其他参加人由我局邀请相关单位、组织推荐。
申请听证参加人的人数或者实际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数少于8人的,听证会延期举行。
本次听证会共设旁听人15名,采取自愿报名,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人选方式产生。
七、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听证参加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2、符合听证参加人代表类型之一,与本次听证会事项有利害关系。
3、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4、愿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正式产生后,将公布全体听证参加人的姓名、性别、单位等个人信息情况)。
(二)旁听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2、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
(二)报名地点
兴宁市205国道文峰路口兴宁市烟草专卖局二楼专卖办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罗文志
(四)报名提交资料
申请人前来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核实并如实填写有关个人信息。个体卷烟零售户、卷烟零售企业代表需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原件供核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供《兴宁市烟草专卖局受理通知书》原件供核实。
九、听证参加人员确定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名单将于2016年2月24日前在兴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xingning.gov.cn/)。
听证参加人员一经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不得另行委托他人。
特此公告。
附件:兴宁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表
附件:兴宁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表.doc
兴宁市烟草专卖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