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34名民警领取医疗救助金30多万元

   2016-01-14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365
核心提示:昨天和今天,市公安局举行先后举行梅州、兴宁2015年度民警、退休老同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为市公安局34名救助对象共计

昨天和今天,市公安局举行先后举行梅州、兴宁2015年度民警、退休老同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为市公安局34名救助对象共计发放30.77万元医疗救助金。

1月13日,梅州市警察协会副会长刘桂达、梅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宣教科科长杨敏一行带着组织的温暖,为市公安局3名患病民警送上共计5万元的救助金。1月14日,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温启龙为市公安局31名救助对象分别发放医疗救助金共计25.77万元。

据了解,市公安局民警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会成立以来,在该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鼎立支持帮助下,经历了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过程,架 起了公安局党委与民警家庭的“连心桥梁”。副市长温启龙在座谈会中表示,局党委将按照“救助伤残、激励斗志、凝聚警心”的宗旨,一如既往加大从优待警工作 力度;希望政工部门和警察协会探索公安优抚工作的新思路,健全完善医疗救助金管理机制,管好用好民警医疗救助基金,加大对因公伤残、身患重大疾病民警的医 疗救助力度,最大限度地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形成激发民警热情、促进工作发展的新效应,开创我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市公安局、城乡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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