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拘留

   2016-01-08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1720
核心提示: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民居内肆意堆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日前,兴城兴田街道管岭村的一位店主就因为涉嫌非法存储烟花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民居内肆意堆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日前,兴城兴田街道管岭村的一位店主就因为涉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而被拘留。

1月5日上午10点钟左右,兴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掌握线索,会同兴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突击检查兴田街道办管岭物资市场,并在一栋出租屋内发现大量烟 花爆竹。在盘点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出租屋内除了大小不一的鞭炮外,还堆放了477箱飞天鼠、礼炮等烟花,一旦发生意处事故,其产生强大破坏力将给周边 的住户的居住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鉴于出租屋储存的烟花爆竹数量较大,因此,民警当即传唤屋主赖某到兴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依法询问。经询问,赖某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赖某因涉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城乡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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