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晚上,在我市城区连续发生多宗单人抢夺女子随身手提袋的案件。案发后,兴宁市公安局快速反应,立即组织便衣民警上路伏击。当晚23时,便衣民警在沐彬中学附近将该名抢夺嫌疑人胡某抓获归案,并现场查获事主被抢夺的财物一批。目前,该名抢夺案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审查。
民警提示市民:一是在公共场合不要"露财"。飞车抢夺的目标,多是外露的财物,多是单身行走的妇女。这一点女士尤其要注意,上街时提包内不要装大量的现金、有价证券、手机等贵重物品或者佩戴金银首饰在机动车道路行走。钱物装在内衣兜里比较安全。骑自行车的同志,尽量不要在自行车筐内放置贵重物品,要注意对自行车筐内物品的看管,细心观察周围环境及骑摩托车飞速行驶的人。
二是在街上停留和行走时要提高警惕。骑摩托车"双抢"案件多发生在十字路口、超市、商店、饭店、公园、小区路口和夜间灯光较暗、偏僻路段上,尽量不要手持提包在这些路口停留较长时间。横穿马路时,如发现有两人共骑一辆无牌摩托车在周围转悠,就要提高警惕,以防被抢。行走中如听到有摩托车从背后冲来,要警觉避让。
三是要养成良好的背包、放包习惯。骑摩托车时,要将随身携带的包放在摩托车座包下面,不要挂在肩膀或挂在摩托车车把上行走。在人行道上行走时,背包应尽可能选择交叉背跨,不要单肩背包。单手拎包应尽可能拎在身体靠路旁的一侧,并尽量让拎包、跨包置于身体前侧。如果骑自行车在车框里放包,最好直接用包带固定。(稿件来源: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