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地购进假烟原料,经过加工包装后,摇身一变就成了长白山、红塔山等“名牌”卷烟,再将这些假烟运送出兴宁。1月4日下午,兴宁市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5名男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6月14日,候某、石某等5名被告人受人邀约,在位于黄陂镇岗背的假烟生产点和位于黄槐镇西埔二村的货运中转点,从事假烟生产的管理、运输、搬运等工 作。他们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当外地有烟丝等原材料进入兴宁境内时,他们当中有的人负责驾驶大货车前往接车,将原材料运送到中转点;有的则专门开着小车在 大货车前探路。当假烟生产点需要原材料时,他们又以同样的方法将原材料从中转点运送到生产点,再把生产点生产好的假烟成品运送到中转点堆放。待中转点的假 烟成品堆放到了一定数量的时候,他们再把假烟集中运送出兴宁。
6月28日,公安民警会同兴宁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对货运中转点和假烟生产点进行依法查处,现场抓获涉案的5名被告人,查扣3部涉案车辆、1台卷烟机、 1台接咀机以及假烟原材料、假烟成品一批。后经相关部门检验,现场扣押的椰树、长白山、红塔山等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而且还是伪劣卷烟。经估价,此案涉案 物品总值达近500万元,其中散装烟支价值近37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人在非法利润驱动下,甘冒法律制裁的风险,为生产、销售假烟提供帮助。生产、销售假烟不仅破坏了国家的商品专营制度,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还损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期对该案宣判。
(市广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