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委的工作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定于2015年9月24日至11月上旬到兴宁市开展巡视工作。这次巡视的主要任务是对兴宁市党委和人大、政府、 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兴宁市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第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 化堕落等问题。第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第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 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设立信访工作联系点。联系电话:0753—3181189;邮政信箱:广州1960号;来访接待点设在兴宁市信访局。欢迎大家来信来电与我们联系,反映问题和情况。
中共广东省委第十二巡视组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