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前超市店后储存烟花爆竹 危险!

   2015-09-18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670
核心提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部门一再明令禁止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但仍有部分群众心存侥幸。9月15日,市公安局罗岗派出所在日常巡查工作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部门一再明令禁止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但仍有部分群众心存侥幸。9月15日,市公安局罗岗派出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罗中村元潘路口一小型超市后面的仓库查获一批顿炮和烟花爆竹,在调查核实以后,店主袁某被公安部门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是日上午,该所民警联合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圩镇开展临检巡查工作,在一卖日杂百货的小型超市门店后面临时搭建的铁皮棚仓库内,查获一批顿炮和烟花爆竹, 其中顿炮850只,爆竹100只。经询问店主袁某,其应顾客要求私下销售烟花爆竹,但未办理销售烟花爆竹的特殊许可证,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也是临时搭建的 铁皮棚,无任何消防安全措施,左右均毗邻居民住宅楼,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随即将该店非法储存的顿炮和爆竹依法查扣,店主袁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 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城乡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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