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骗逃高速路的通行费,兴宁一男子使用伪造的公务用车卡,一年多共骗免通行费5000多元。近日,兴宁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依法以诈骗罪判决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为了骗逃高速路的通行费,兴宁一男子使用伪造的公务用车卡,一年多共骗免通行费5000多元。近日,兴宁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依法以诈骗罪判决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查,2013年8月的一天,彭某在和朋友聊天时得知其可以搞到公务用车高速路免费通行卡,拥有这张卡,汽车在全省高速路行走可以免交费通行。彭某听到朋友介绍后,觉得很划算,于是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伪造的“广东省交通厅公务用车卡”。此后,彭某使用该公务用车卡在新畲高速新圩站、梅河高速兴宁东站、登云站等收费站逃避通行费600多次,逃避通行费合计5000元。2015年6月21日,彭某驾驶小汽车在梅河高速兴宁东站收费站被民警拦截,并被传唤到兴宁公安局接受调查。
兴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用伪造的公务用车卡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