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七好(集团)有限公司派人向兴宁市工商局赠送了一面上书“商标品牌保护神 打假维权急先锋”的锦旗,对该局高效维权的举措十分赞赏。
不久前,接到七好(集团)有限公司的举报信息,称位于该市辖区的一家皮具箱包经营门店在广告中擅自使用其“啄木鸟”注册商标,兴宁工商局立 即派出经检大队执法人员对被投诉的门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经营者吴某在其店内广告中使用“啄木鸟欢迎您”、“香港啄木鸟全场4折”等字样的标语,且其销售 的上述商品并非由“啄木鸟”注册商标持有人七好(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或者授权生产的产品,该局依法对吴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据悉,兴宁工商局近期加强对流通环节服装、箱包皮具、家电、建材行业的商品质量监管,重点查处侵权假冒、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侵权假冒商品案件72宗,虚假宣传案件22宗,有力维护了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