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办高中将提高学杂费

   2015-07-26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902
核心提示:2002年至今,13年来,梅州市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一直未进行调整。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梅州市有关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

2002年至今,13年来,梅州市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一直未进行调整。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梅州市有关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经过半年多的前期工作,最终确定了《梅州市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调整方案》,在多个政府网站、媒体公开发布,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梅州市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要求,组织开展了定价成本监审、专家咨询论证、民意调查、风险评估、价格听证、方案公示等工作。确定了《梅州市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调整方案》。 

据了解,该调价方案是按粤东西北11市现行高中学杂费平均标准和梅州市各类高中学校“实际生均费用”的平均值拟订,是从最初拟订的四套方案中,经过专家咨 询论证会和听证会筛选确定的。按该方案调整后,省一级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1070元,提高270元;市一级高中学校每生每学期 940元,提高180元;县一级高中学校每生每学期910元,提高190元;普通高中学校每生每学期870元,提高190元。加权平均计算,每生每学期平 均提高226元,提价幅度为29.1%。新的收费标准将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城乡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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